菲律宾选举署驳回了对两组旨在取消小马科斯的资格的请愿书的重新审议动议。
在周二,选举署全体专员发布了其裁决,这是对旨在取消小马科斯参选资格的请愿的裁决。据请愿者表示,因为据称小马科斯在1982年至1985年期间,没有提交所得税申报表,而他当时是北怡罗戈省的一名公职人员。
第二分部以缺乏理据为由,驳回了由武恩纳菲神父、菲德斯。林(音)、赫兰地斯、西维惹、维描尔和拉斯加诺提出的请愿。
该决议指出,“受到请愿人质疑的小马科斯(被告)的陈述——被告有资格担任总统职位,而且他没有受到永久取消公职资格的处罚。——并不是假的。”
由文尼法寿。伊拉岸等人;Akbayan党团组织等;菲律滨联邦党主席曼格伦;以及反对马科斯家族回归和军管法运动提交的综合取消资格请愿,遭第一分部以缺乏充分的理由驳回。
选举署表示,针对小马科斯的另外两项取消资格上诉案仍在审理中,裁决将随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