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后我是一个“受害者”,在警察面前蒙混过关,如今找到了工作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网友提出了我对电诈人员的另一种认知。有网友回复说:还用想吗?难道说自己是主动的吗;多的是这种人,在国外骗人嚣张跋扈,回国后怕担责任楚楚可怜;没有假设可言。
为了证明这个观点,和多位熟悉电诈行业的知情人了解情况,并从多个角度分析推论这个观点是否成立?
先看看国内警方发布劝返涉诈人员的通告内容,如武宣籍发布的内容称,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回国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其他官方平台发布内容大同小异。官方的公告,让说谎的条件有了。
据深入缅北的著名调查自媒体人花总介绍:“现在某某工业园区里,大部分从业者都是自愿的,如果不是家乡警方反复催告劝返,他们根本就不想回。如果要回就心照不宣地讲一个受害者的故事,而被骗就是最好的托辞。”
多位知情人讲述,确实很多人来这边都是自愿过来的,也有人赚到钱的。赚到钱的不会在乎国内警方的劝返名单。
但也有不少为了“高薪工作”舍身冒险的一群人,而且不在少数。
我曾询问到一位被骗至柬埔寨三年的中国人小波(化名),他告知我,由于家境贫寒又不想低人一等,于是想靠自己能在外地干出一番事业,机缘巧合下结实了一个“朋友”,说能带他赚大钱。
小波表示,最绝望时甚至遗书都准备好了。但通过他的不断地求助,得到了及时的救援,通过移民局辗转回国。
或由于不是反诈高危地区,到了国内后,小波当地的派出所并没有找他询问相关情况,反而是小波主动前去报备,并办理身份证等证件。
小波告知,他当时并没有把在柬埔寨的经历全权相告,而是抹去了他被骗至园区的经历,以自己胡编乱造的一通工作经历“蒙混过关”。如今,他有了国内的身份证,也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
也曾询问过很多在网投公司工作的电诈人员,他们在讲述自己的经历时都会存在不真实的讲述,比如前后矛盾。我在询问他们他们的具体细节,但很多人都避而不谈,涉及时间、地点、经过、数字等细节,对方都进行模糊化处理,一概而过。
在国内,一人有问题,全家都会受牵连。如近期江苏一年轻人准备跳楼,一名大爷在旁起哄说:“你跳啊,有本事你就跳啊,不跳不是人!”后来大爷全家不敢出门。所以不光彩不是你一个人的事,而是一家人甚至一个家族的事。
为了能避免承担责任,他们会想尽办法把自己打造成受害者,这事很普遍,属于大概率事件。一位经常协助警方救助电诈人员的知情人说。
不仅如此,从人的利己原则出发,人都会包装对自己有利的环境。综合上述条件,基本可以确定境外电诈人员回国会讲述对自己比较有利的故事。所以,上述网友提出的观点是成立的。当然,这不代表全部。